中華建設網訊 (記者 閻秋) 10月30日,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等六部門制定“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的指導意見”,提出在全國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要求,深化建筑可再生能源集成應用,把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納入城鎮的規劃、建設、更新和改造。
據了解,我國在可再生能源發展上取得顯著成就,但仍面臨一些挑戰。如,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發展和應用仍存在一些瓶頸;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初始投資通常較高,而且其經濟性受多種因素影響,如何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是推動可再生能源替代的重要挑戰;雖然政府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但如何建立和完善與之相匹配的市場機制、價格體系、補貼政策等,仍然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在推進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同時,如何平衡傳統能源與新能源的關系,實現平穩過渡,避免能源供應的不穩定,也是一個重要挑戰。為此,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等六部門決定,在全國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以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指導意見》要求,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協同推進可再生能源與工業、交通、建筑、農業農村等領域融合替代。提出,“十四五”重點領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積極進展,2025年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11億噸標煤以上。“十五五”各領域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產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15億噸標煤以上,有力支撐實現2030年碳達峰目標。
為全面推進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指導意見》從“著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可再生能源替代應用、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替代創新試點、強化可再生能源替代保障措施”等四個方面,提出了十七項舉措。
在著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方面,要求,加快可再生能源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熱力、燃氣管網及氫能供應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強化管網互聯互通,就近接納更多非電可再生能源;深入挖掘需求側資源調控潛力,強化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優化工藝和生產流程。
在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可再生能源替代應用方面,要求,深化建筑可再生能源集成應用。把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納入城鎮的規劃、建設、更新和改造。推動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不斷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力、熱力和燃氣的替代要求。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發展近零碳建筑,推動建筑柔性用電技術應用。推動既有建筑屋頂加裝光伏系統,推動有條件的新建廠房、新建公共建筑應裝盡裝光伏系統。推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推廣電熱泵熱水器、高效電磁爐灶等替代燃煤燃氣產品,推動高效直流電器與設備應用。在太陽能資源較豐富地區及有穩定熱水需求的建筑中積極推廣太陽能熱應用。因地制宜推進地熱能、空氣源熱泵和集中式生物質能等供熱制冷應用,偏遠地區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則利用戶用生物質成型燃料爐具供暖。
在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替代創新試點方面,要求,加快試點應用,支持園區、企業、大型公共建筑等開展發供用高比例新能源試點,在具備基礎的國家和省級經濟開發區,以市場化方式打造新增能源消費100%由可再生能源供給的綠色能源試點園區;推動業態融合創新。推動工業、交通、建筑、農業、林業等與可再生能源跨行業融合。